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的通知》(辽组明字〔2016〕7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并汇总省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2016年9月2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处。
联系电话:52650147
电子邮箱:fszzb113@163.com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5日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2015年度
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沈阳铁路局、鞍钢集团公司、中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东北石油管道公司党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公示2015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组电明字〔2016〕20号),为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现就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
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
省委组织部将《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市委组织部、省委各直属党(工)委组织部,同时在全省组织工作网上公示。
各市委组织部、省委各直属党(工)委组织部接到本通知后,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及时将《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向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1、组织工作网连通到县的市,通过市、县两级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尚未连通组织工作网的县,通过县级政府专网公示。
2、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鞍钢集团公司、中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东北石油管道公司党委将本通知印发所属部门(单位)和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网进行公示。
3、铁路系统通过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网进行公示。
4、内部网络不能覆盖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企业),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16年8月3日至11日(7个工作日)。
五、公示要求
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公示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及时了解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要密切关注党员反映,加强舆情管控和引导,防止出现负面炒作。
请各市委组织部、省委直属党(工)委组织部汇总省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2016年9月10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基层组织建设督查处)。
附件: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8日附件
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入3488.4万元,其中各地区各单位上缴3204.4万元,中组部下拨250.1万元,党费存款利息33.9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省管党费支出623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上缴中央组织部党费1017.3万元。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713.9万元。其中:用于2015年春节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515万元;用于2016年春节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545万元;用于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99.7万元;用于走访慰问抗战前入党的老党员554.2万元。
3、党内表彰支出34.2万元。其中,用于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奖金支出4.2万元,全省“服务群众好党员”奖金支出20万元,向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毛丰美、董福财同志家属发放慰问金10万元。
4、基层党员教育设施支出1336万元。其中:园区党群活动中心补助390万元,新建乡镇(街道)党建工作指导站补助916万元,农村党性教育基地补助30万元。
5、党员教育和其它支出2129.4万元。其中,为党员干部订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学习资料补助554.8万元;举办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支出174.2万元;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补助472.3万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订阅《人民日报》、《求是》、《共产党员》等党报党刊补助499.8万元;编印订购党员教育资料补助242万元;2013-2014年度“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奖”奖励支出179.3万元;印刷入党志愿书6.6万元;银行汇款手续费0.4万元。